一、适用范围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实行“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包括个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和学校审批四个环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提交能够反映其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学科考核组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组织考核,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查后决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学科考核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审查录取结果。学科考核组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对考生专业知识、科研水平与综合能力进行评价。机构组成如下: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恒运
成 员:牛青杨 赵翠萍 方芳 刘瑞峰
2、学科考核组
组 长:马恒运
成 员:赵翠萍 学科博士生导师
秘 书:刘瑞峰
三、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的考核,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四、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申请条件
(1)符合河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
(2)外语水平:提供至少一项近年参加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TOEFL(不低于72分),GRE(不低于205分),GMAT(不低于480分,作文3分),雅思(不低于5.5分),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不低于450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不低于425分),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不低于60分),专业英语八级考试(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60分,口语3分)。近年获得国(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者可免于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应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可提供其他能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
(3)至少已发表1篇学术论文。申请人应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论文应已见刊。
2、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参照河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报名。
(2)提交材料
进入学科考核阶段的申请人在参加考核时应向学院提交如下纸质版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②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所有学位均应提交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④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⑤两位与所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5000字);
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⑧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二)学科考核
1、初选
网上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后,学科考核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专业背景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学科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上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意愿。
2、考核
学科考核组负责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考核分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笔试包括三个科目:①专业外语; ②业务课一:经济学; ③业务课二:专业综合(农业经济学;农业企业管理)。
笔试各科目均按百分制计分。各科目成绩有低于60分者,不具备录取资格。
(2)综合能力面试
面试由学科考核组负责组织,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英语口语和综合潜力等,是对考生科研能力、英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专家推荐、拟攻读学科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等情况的综合考核。
每位申请者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包括个人陈述、综合面试两个环节。其中,个人陈述环节须采用PPT形式,陈述内容应包括个人简历、科研成果、研修计划等。考核组评委对申请人进行记名打分。打分采用百分制。平均分为申请人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具备录取资格。
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提前3天在学院主页公布。
参加考核时,申请人应向学院同时提交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证书原件以及相应的复印件,学院审核后留复印件备查。
(三)学院审查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的考核记录、考核总成绩等进行审查,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名单。
考核总成绩由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考核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其中,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占总成绩的60%;综合能力面试占总成绩的40%。
拟录取考生和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四)学校审批
依照相关规定,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批准录取。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不再接受其报考。(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有尚在期限内的处分;(3)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博士入学前未能取得学位。
五、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面试、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与院纪委委员任副组长,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公正、公平。
六、时间安排
1.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11月。
2.网上报名:12月至次年2月。
3.初审:1月-3月。
4.考核、审查:4月。
5.提交拟录取名单:4月
6.学校审批:按教育部当年时间安排进行。
七、其他
1.本细则自2021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
2.本细则由77779193永利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1: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
附件2:专家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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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8日
2020年11月18日